大型廢棄物
大型廢棄物
說明 :
1.大型廢棄物係是指垃圾車無法清運之體積龐大廢棄物,包含大型家具、衣櫃、沙發、床、辦公桌、電視櫃等市售規格購置品。
(1)不收:裝潢材料、板材(含公佈欄及行事曆白板、合成板等)、棧板、大型訂製品、磚、瓦、水泥、石板(塊)、泥土等,不收項目各單位須自行洽民間清運廠商處理。
(2)樹木(枝)需裁鋸成長度1公尺、寬度(樹徑)20公分以下,始能清運。

擅自丟棄之木板遭清潔隊拒收 擅自丟棄之一般垃圾 擅自丟棄超過一公尺木材遭清潔隊拒收
2.各單位預丟棄之大型廢棄物,請先至本中心google表單實施登記,登記實施登記,務必確認解除財產列管及檢附照片及聯繫資訊,以利中心先期實施審查是否符合清運條件及媒合堪用物品分享,避免遭現場拒載,影響爾後清運申請。
3.若無法界定,請通知本中心協處。(分機:7267 約用事務員林政達)。
4.中心無合適堆置場及維管人力,故完成登記之大型廢棄物,請先自行存管(期間本中心將於免廢專區公告一周媒合再利用),中心俟達清運數量 (最低半車之載運量),始至清潔隊預約清運時間,再各別聯繫登記清運單位,當日將大型廢棄物攜至清運點(經德大樓後方黃色格子內,如圖示),避免長期堆置影響校譽及觀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