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驗室廢棄物
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
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
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規定
一、時間及地點 :
回收時間 :
一、每兩個月(2、4、6、8、10、12月),最後一週星期二早上08:50回收(依信件時間為準)。
如有臨時變動會寄學校信箱通知。
二、下次清運時間:113年12月24日(本次配合年度經費結算,時間提前一周實施)
回收地點 :
工學院大樓工學院大樓土木材料實驗室旁樓梯口(檢驗及技術服務中心前)。
生資學院大樓一樓後方出口(即生資大樓和經德大樓中間走道處)。
二、回收內容:
1.實驗室清洗後空藥瓶、犧牲動物、實驗塑膠手套、針頭針筒等。
2.如有化學品容器、空罐、廢玻璃等,請先洗淨後使用非黑色塑膠袋打包,再放入紙箱內提送。
3.注射器(無針頭)及滴管屬一般事業廢棄物,請打包後提送。
注意事項:
1.針頭、針筒等廢尖銳性器具,應與其他廢棄物分類貯存,並以不易穿透之堅固容器密封盛裝,再放入紙箱內提送。
2.藥品罐請務必要倒乾淨,分類回收!否則不僅可能造成吸入性化學嗆傷危險, 學校及清運商還可能受罰!
3.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請勿混入丟棄。
三、倘有仍有未盡事宜,請於上班期間洽詢承辦。(分機:7267 約用技工 林政達)